伤寒论各家注解---278

本文最后更新于:2024年2月20日 上午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成无己《注解伤寒论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太阴病至七八日,大便硬者,为太阴入腑,传于阳明也。今至七八日,暴下烦利十余行者,脾家实腐秽去也。下利烦躁者,死。此以脾气和,逐邪下泄,故虽暴烦下利,日十余行,而利必自止。

方有执《伤寒论条辨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此条二节,自不能发黄以上,与阳明第四十一条上节同,下节相反。盖同感异变,而各成一家之证也。然彼以至七八日,反大便硬,为转阳明。此以至七八日,暴下利,秽腐当去,为脾家实,何也?盖脾主为胃以行其津液,暴下利则脾得以为胃行其津液矣。所以脾为实,而证为犹系太阴也。彼大便硬者,由脾不能为胃行其津液而反为约,所以为转阳明也。然则一脾胃也,而反复之变不同有如此者。医之为道,岂可以易易言哉!

喻嘉言《尚论篇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太阴脉本缓,故浮缓虽类太阳中风,然手足自温,则不似太阳之发热,更不似少阴、厥阴之四逆与厥,所以系在太阴,允为恰当也。太阴脉见浮缓,其湿热交盛,势必蒸身为黄;若小便自利者,湿热从水道暗泄,不能发黄也。前阳明篇中不能发黄,以上语句皆同,但彼以胃实而便硬,其证复转阳明;此以脾实而下秽腐,其证正属太阴耳。至七八日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其证又与少阴无别,而利尽秽腐当自止,则不似少阴之烦躁有加,下利漫无止期也。况少阴之烦而下利,手足反温,脉紧反去者,仍为欲愈之候,若不辨晰而误以四逆之法治之,几何不反增危困耶!虽阳明与太阴腑脏相连,其便硬与下利自有阳分阴分之别,注家归重于脾,谓脾为胃行津液则如此,不为胃行津液则如彼,似是而非,全失仲景三阴互发之旨。

张志聪《伤寒论集注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上文病太阴而属脏寒,此言系在太阴而为脾实也。“伤寒脉浮而缓”至“不能发黄”,解同《阳明篇》。七八日,乃太阳阳明主气之期。暴烦,下利者,太阴承阳热之邪而下利也。故虽烦利,必自止,所以然者,以脾家受盛实热,而腐秽当去故也。

张锡驹《伤寒论直解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【注】经云:太阴之上,湿气主之,中见阳明。是以不得中见之化,则为脏寒之病;中见太过,湿热相并又为发黄之证。此太阴之有寒有热也。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而中见阳明之化者也。阳明之热合太阴之湿,当发身黄。若小便自利者,湿热得以下泄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骤得阳热之化,故暴烦;阴湿在内,故下利。然虽下利日十余行,必当自止,所以然者,以太阴中见热化,脾家实,仓廪之腐秽当去故也。

尤在泾《伤寒贯珠集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伤寒脉浮而缓者,脉紧去而成缓,为寒欲变热之证,如太阳第四十七条之例也。手足自温,非太阴定证。见太阴有寒,手足必寒;有热,手足乃自温耳。又阳明受热,则一身及手足热;太阴则身不热,而手足温。兹寒已变热,而手足自温,则伤寒之邪,不之阳明而之太阴,而其脉仍浮,则其邪亦未尽入,故曰系在太阴,谓以太阳而内连太阴也。于法太阴受热而汗不出者,热与湿搏,当发身黄。若小便自利者,其热得通,不能蒸郁为黄矣。至七八日,暴烦下利者,正气内作,邪气欲去也。虽日十余行,继必自止。所以然者,脾家本有秽腐当去,故为自利。秽腐尽,则利亦必自止矣。

柯琴《伤寒来苏集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前条是太阴寒湿,脉当沉细;此条是太阴湿热,故脉浮缓。首揭伤寒,知有恶寒证。浮而缓,是桂枝脉。然不发热而手足温,是太阴伤寒,非太阳中风矣。然亦暗对不发热言耳,非太阴伤寒必手足温也。夫病在三阳,尚有手足冷者,何况太阴?陶氏分太阴手足温、少阴手足寒、厥阴手足厥冷,是大背太阴四肢烦疼,少阴一身手足尽热之义。第可言手足为诸阳之本,尚自温,不可谓脾主四肢故当温也。凡伤寒则病热,太阴为阴中之阴,阴寒相合,故不发热。太阴主肌肉,寒湿伤于肌肉,而不得越于皮肤,故身当发黄。若水道通调,则湿气下输膀胱,便不发黄矣。然寒湿之伤于表者,因小便而出;湿热之蓄于内者,,必从大便而出也。发于阴者六日愈,至七八日阳气来复,因而暴烦下利。虽日十余行,不须治之,以脾家积秽臭塞于中,尽自止矣。手足自温,是表阳犹在;暴烦,是里阳陡发。此阴中有阳,与前藏寒不同。能使小便利,则利自止,不须温,亦不须下也。

吴谦《医宗金鉴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【注】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热者,为系在太阳,今手足温,故知系在太阴也。太阴属湿,湿与热瘀,当发身黄,小便自利者,则湿不蓄,热不瘀,故不能发黄也。若至七、八日,大便硬,则为转属阳明,今既不硬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当自止,何也?以脉浮缓手足温,知太阴脾家素实,邪不自容,腐秽当去故也。

【集注】程知曰:言自利之证,脉浮缓,手足温,则为脾实也。太阴脉本缓,故浮缓虽类太阳中风,而手足自温,则不似太阳之发热,更不似少阴、厥阴之厥逆,所以为系在太阴也。太阴湿热相蒸,势必发黄,然小便利,则湿下泄而不发黄矣。此虽暴烦频利,有似少阴之证,然其利当自止。所以然者,以脉浮缓,手足温,知其人脾气实,而非虚寒之比,其湿热所积之腐秽,自当逐之而下也。若不辨晰而以四逆法治之,则误矣。

程应旄曰:太阴得浮缓、手足温之脉证,则胃阳用事,自无藏寒之痛,阴郁或有之。小便不利必发黄,虽发黄不为阴黄。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,阴欲郁而阳必驱,至七、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。所以然者,脉不沉且弱而浮缓,手足不凉而自温,阴得阳以周护则不寒,不寒则不虚,是为脾家实也。经曰:阳道实阴道虚,阴行阳道,岂肯容邪久住,此则腐秽当去故耳。

汪琥曰:下利烦燥者死,此为先利而后烦,是正气脱而邪气扰也。兹则先烦后利,是脾家之正气实,故不受邪而与之争,因暴发烦热也。

陈修园《伤寒论浅注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【注】《内经》云:太阴之上,湿气主之,中见阳明。是以不得中见之化,则为脏寒之病,若中见太过,又为湿热相并之病。此太阴之所以有寒复有热也。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,而中见阳明之化也。阳明之热合于太阴之湿,即时当发身黄;若小便自利者,湿热得以下泄,不能发黄,至七八日,又值阳明主气之期,一得阳热之化,正气与邪气相争而暴烦,故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当自止,所有然者,太阴中见热化,以脾家实,仓廪之腐秽当去故也。

此言太阴伤寒自利欲解之证也。

陈伯坛《读过伤寒论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本条反托上条耳。句调与“阳明篇”有异同。同是书伤寒,彼条以阳明为主观,本条以太阴为主观也。太阴、太阳病皆脉浮,特浮而缓则浮脉为缓脉所持,是束缚者其证,而缠绵者其脉。殆太阴、太阳合一之脉者欤?征诸手足,观太阴之开与未开,便知太阳之开与未开矣。太阴开则土气直灌于四旁,手足诸阳不自觉其温;太阴不开则土气不灌于四旁,手足诸阳自觉其温。无阴则阳独,自者独也。不曰身温但曰手足温,显非太阳之邪气令其温,非太阳之阳气令其温,乃太阴、太阳放弃其手足,一若手足自手足,故曰自温也。曰系在太阴,太阴、太阳若离合,本相维相系者也。系而曰在,是有合而无离,太阳不在太阳之分际,而在太阴之分际矣。“阳明篇”曰是为系在太阴,对系在阳明而言。本证无转系,“是为”二字故从省。要其形容太阴、太阳之未开则一也。太阳先开则太阳解其系,身上犹带太阴之本色,阳明故曰身当发黄。太阴先开则太阴解其系,身上顿失太阳之本色,本条故曰当发身黄。当黄而黄,非不当黄而黄,湿色胜寒色也。若寒胜则水旺,水道通而小便自利者,非黄从小便去也。小便自小便,中土无制水之能力,湿气不能越过寒水之经,致令太阳不能发出太阴之黄色。太阳无力开太阴,太阴不能发现太阳之黄色。太阴无力开太阳,至七八日静极而动,端赖阳明为转移。太阳转开为阖,是阳明系太阳,则大便硬而下利证不具。阳明反阖为开,是阳明不系太阴,则下利而大便硬证不具。大便硬不书暴烦,阳明之悍气不暴动故不烦。下利则特书暴烦,阳明之悍气暴动故烦也。其不为太阴之自利,而为阳明之下利者,太阴脏气实则邪不能容,必假胃腑为去路,太阴之前曰阳明,太阴之脉又布胃中也。何以下利日十余行耶?以久系之邪,缓行入胃,非数更衣而余邪不尽,勿遽行四逆辈也,虽暴烦下利必自止也。且有腐秽在,非有硬便在,缘胃家不实而脾家实,实者气入,湿气收入则脾实而不行,不能为胃磨其水谷,泌汁糟粕无以别,非熟腐成硬之物质,乃自腐成秽之物质,腐秽之积与宿食无异,安得无十余行之多乎?曰腐秽当去,腐秽尽而脾气犹存在,去之不动脾,腐秽尽而胃气亦存在,去之不动胃也。不行四逆,未必有去而不留,竟行四逆,势必复留而不去。上条自利宜四逆,为未来之病形进一步想。本条下利不宜四逆,为现在之病形退一步想也。

曹颖甫《伤寒发微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伤寒脉浮缓,本为太阳中风证,其病起于风中肌理,汗液不得外泄。汗出不彻,则太阳之水与太阴之湿并居,故曰“系在太阴”。按:太阳之传阳明,必先病湿,七八日化燥,乃为阳明承气汤证。或七八日暴烦下利,日十余行,则仍为太阴将自愈之证。但病之传变,以小便之利、不利为验。使小便不利,则身必发黄,而为茵陈蒿汤证。惟小便利者,虽同一不能发黄,不传阳明,必从太阴自利而解,盖脾家实而腐秽当去,与服调胃承气汤微溏,其义正同,但使湿与热从大肠下泄而已,无余病。此太阴之病,所以同于阳明,而两存其说也。今人但知三阳之后,始传太阴,皆非能读仲景之书者。仲师云:阳明为中土,万物至此,无所复传。可见阳病传阴,皆为药所误耳。

恽铁樵《伤寒论辑义按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“以” 一字,《玉函》作“所以然者”四字。暴烦下利,《千金翼》作“烦暴利”。

钱璜云:缓为脾之本脉也。手足温者,脾主四肢也,以手足而言自温,则知不发热矣。邪在太阴,所以手足自温,不至如少阴、厥阴之四肢厥冷,故曰系在太阴。然太阴湿土之邪郁蒸,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其湿热之气,已从下泄,故不能发黄也。如此而至七八日,虽发暴烦,乃阳气流动,肠胃通行之征也。下利虽一日十余行,必下尽而自止,脾家之正气实,故肠胃中有形之秽腐去,秽腐去,则脾家无形之湿热亦去故也。此条当与《阳明篇》中“伤寒脉浮而缓”云云至“八九日,大便硬者,此为转属阳明”条互看。

喻嘉言云:暴烦下利,日十余行,其证又与少阴无别,而利尽秽腐当自止,则不似少阴之烦躁有加,下利漫无止期也。

汪琥云:成注云:下利烦躁者死,此为先利而后烦,是正气脱而邪气扰也,兹则先烦后利,是脾家之正气实,故不受邪而与之争,因暴发烦热也。下利日十余行者,邪气随腐秽而去,利必自止,而病亦愈。

冉雪峰《冉注伤寒论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按此条就近看,是紧接上条言。推远看,是紧接上文,由正面求到反面由常法及变法,,反复推勘,错综见义。人或谓太阴篇条文甚少,义太简略。不知经论以少许胜人多许,义颇渊懿周详。殊耐探索。上条属太阴,此条系在太阴。湿与寒合,以类相从,故曰属。湿与热合,不类而类故曰系。总之为属为系,不是纯粹太阴,故不书太阴病。上条曰自利,此条曰下利。在太阴篇自指太阴。自利,即太阴湿胜则泻的湿利,无湿不成泻,下利亦有湿,但其中夹杂几许客热,故不曰自而曰下。观本条文曰;手足温,曰身黄日暴烦日腐秽,是上条为寒湿利,此条为湿热利。义很显明。然上条明标有寒,此条不明标有热。所以然者,正阳不得名热。至阴更赖热剂,不嫌于热故不言热隐蔽正深于爱护,含蕴极深。提纲禁下,此条无碍下,利用下,此条不是自利,是自止。不是利益甚是必自止。病机矛盾,作正反比,盖提纲是言正面,此条是言反面。提纲言常法,此条言变法,是此条出提纲范围之外,条文层层剔剥。日手足自温,小便自利,下利十余行必自止。三自字当深味。日当发身黄腐秽当去。两当字亦当着眼。脉浮缓,在太阳为中风,此隶伤寒,不曰浮缓。曰浮而缓,而字须注意。此段条文自伤寒至七、八日,共三十七字。与阳明篇一八七条同彼条系在太阴上。多是为二字。彼条是既系太阴,又转为阳明,此条是己近阳明。仍复系太阴。一经重述,字字显出精神。奥折醒豁发人深省。本条以上,为桂枝汤,为四逆辈。以下为桂枝加芍药汤,桂枝加大黄汤。本条不出方。上下各方均用不着,本条不宁紧接上文,并引起下文,为本篇正反常变的枢纽。若少此条,必更生出种种疑义,不知康平本何以低一格写,学者所当深究。

胡希恕《胡希恕伤寒论讲座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这一段很重要。

他这个前后都是一贯的,证候的反应在古人看,它不是一个疾病自己在那儿起作用,它是疾病和我们人体抗御疾病的机制交互作用下的一种反应。

咱们前面也讲了,在太阳病就是正邪交争于骨肉,在体表,意思是要达到发汗的目的,《内经》说得很详细了。你们回头可以自己找一找,在《素问·评热病论》就有这一段,“阴阳交”那一节,我上次也说一回了。“人所以汗出者,皆生于谷,谷生于精,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,是邪却而精胜也。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。”那段说得很好,就说正邪(交争):咱们说太阳病的阶段,就是相争在体表,那么达到发汗,他就好了;达不到,就显出太阳病证候了,所以就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。咱们讲半表半里少阳病的时候,也讲过。少阳病,也是机体主动改换策略,在体表(的正气)不足以祛邪了。人身上的正气,老与邪斗争,一息不存,要是不斗争,人就完了。所以半表半里证也是,表不足以祛邪了,它退到里头,退到哪里去呢?结于胁下了,外表是血弱气尽了,它打算由半表半里,半表半里什么地方,就是一切脏腑所在之地,就是胸腹腔间,它利用呼吸系统、泌尿系统、排泄系统这些脏器的官能,协同把病从这部分(地方)排出,要排出去也就没问题了。没排除,就形成少阳病那种口苦、咽干、目眩的证候了。

那么里证也是一样。无论是在表或者半表半里,不足以祛邪,它就把病尽量地包围在胃肠里面,也想由胃肠里面或者涌吐或者泻下,把病祛除。那么这一段,你看看,在阳明病他就提出来了。

伤寒脉本来浮紧,太阳伤寒嘛,这是前面都讲过的东西了。那么(本条)这个“伤寒脉浮而缓”,浮而缓说明什么呢?津液不充于外了。伤寒是没有汗的,没有汗脉应该紧,外表充斥津液。(但是)它退到里头去了,同“血弱气尽”是一样的,它往里头来了,脉就缓了。那么再往里头之后,它(脉)不但缓,还要沉了,沉实嘛,它整个进里头去了。那么这一段,脉已经浮而缓,气不充于外了,有内传之势了。

内传若要传阳明,不光手足温,而且一身手足俱热,那是真正阳明病。前面有嘛,身热汗自出,真正算阳明了。(但)只是手足温,说明这里面不够阳明病证候,所以说“系在太阴”,还有虚寒的这一方面,与太阴有联系。这说明什么?我们讲阳明病讲过了,阳明病是里热,对人身上的水分蒸发地非常快,小便数,汗自出。(但本条)这时候系在太阴,就是脉浮缓,而没到那个(阳明病)程度,里头恐怕还是有湿,没到大便结硬那个程度。那么这个时候常常发黄,如果里面湿,热在里头有了,要是热郁于湿,那就要发黄了,他说太阴者“当发身黄”,这是古人的一种看法。其实我们遇到太阳伤寒要是脉浮缓手足温,也有的时候这种证候就是发黄的一个先驱症,拿咱们现在话说,就是急性黄疸性肝炎,它有这个前驱症。(但是)也有不是的,病将传里而里头蕴热的阶段,也有这种情况。所以古人把这个(几种情况)拿出来一并说,说这时候有几种情况,一种情况可以发黄;另一种情况,小便自利,说明热还是盛的,湿往外跑。湿越于外,光热则他不会发黄的。

咱们在阳明篇说“七八日大便硬者,为阳明病也”,就是变成阳明病了(187条: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是为系在太阴。太阴者,身当发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大便硬者,为阳明病也),(本条)这个他没说那种(大便硬者,为阳明病也)。(本条)这个他说什么?“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”,在这儿就有变化了,因为这个病有三种情况的结果。

(第)一种,如果真正邪都进于里,而为热结于里的时候,汗出小便数,大便一定硬,那就变成阳明病。

第二种,在这种情况下也常使热郁于湿而为发黄。

第三种,就是像我方才讲的这个,他也没大便硬,这个时候他暴烦下利,病也就好了,这就是我们说的“正邪交争”:病之所以为里证,生理就要达到这个目的,如果胃不虚,胃气相当强,而且还达到祛邪的目的,则“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”,这个病是一定要好的。什么道理?就是脾气不虚。脾不虚,究其实还是胃了。

这个他讲的是太阴病啊。那么阳明病是人身上的抗病机制,这是良能,(但)良能也不是万能,常常把病包围到胃肠里面了,但达不到治愈的目的,反而大便不通,这是一种,那就变成阳明病;可是虽然大便通了,脏器虚衰,达不到祛除疾病的目的,而本身倒病了,那就是所谓的太阴病了;那么如果脏器不衰,也达到下利了,病一定好。这(本条所说“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”)就是这么一个问题(脏器不衰,达到下利,病一定好)。

所以这一段相当重要,这是谈病理的问题。为什么老(重复)搁这儿呢?在阳明篇也讲,(阳明篇)他讲的是阳明病,(阳明篇)他没讲到自愈的这一方面。他说如果不发黄,小便自利,内在的水分都没有了,光有热(没有水湿)就变成阳明病了,大便硬者属阳明病。

那么(本条)这一段他讲的太阴病,太阴病如果像前面讲的提纲证,那就是脏器虚衰了,虽然下利却不足以祛邪。那么假若脏器不衰而下利了,那正是机体达到目的了,就是正胜邪祛了。

这一段主要是这个(正邪交争的阐释)。所以前后稍稍变化变化(阳明篇和太阳篇的条文稍有不同),(其中蕴含的精细变化)意思到这儿充分发挥了,从阳明病(篇)到这个地方(太阳病篇),整个就把意义发挥到完备的程度。

就是说,你不能看到腹痛下利就认为全是太阴病了。这一段正是大相反,这是病愈的一种反映。

任应秋《伤寒论语译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【校勘】《玉函经》:“脾家”上无“以”字,有“所以然者,此”五字。《千金翼方》:“暴烦下利”作“烦暴利”。

【句释】“脾”,古人称小肠吸收机能的代名词,不是造血器官的脾脏。“脾家实”,犹言肠道的机能恢复了。

【串解】钱潢云:“缓,为脾之本脉也,手足温者,脾主四肢也,以手足而言自温,则知不发热矣。邪在太阴,所以手足自温,不至如少阴厥阴之四肢厥冷,故曰系在太阴。然太阴湿土之邪郁蒸,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其湿热之气,已从下泄,故不能发黄也。如此而至七八日,虽发暴烦,乃阳气流动,肠胃通行之征也,下利虽一日十余行,必下尽而自止,脾家之正气实,故肠胃中有形之秽腐去,秽腐去,则脾家无形之湿热亦去故也。”

本条至“不能发黄”句止,与第187条的意思是一致的,可以参看,不过第187条是由太阳转变为阳明,本条是太阴病的机转好转而自愈。如“暴烦”“下利”,也就是机能亢奋排除肠道中有害物质的具体表现。

【语译】患伤寒病脉搏浮缓,腹泻而手足温暖,这是肠炎的太阴证。肠炎症常常出现黄疸,假使小便畅通,胆色素随尿排泄了,便不会持续地发黄。如到了七八天以上,突然现烦躁,并一连腹泻了十多次,这是正气逐渐增进,大肆排除肠道里的有毒物质的自洁作用,一经排除干净了,腹泻便会自然停止的。

刘渡舟《伤寒论诠解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【解析】本条论述太阴病的两种转归:一为湿郁发黄,二为脾阳来复,易邪却病去。

本条应和“太阳病篇”第199条联系对比分析。两条皆论太阴病发黄证,其不同点是:第199条是湿邪去,热从燥化而成阳明病;本条是脾阳来复,以致暴烦下利而作解。

伤寒脉紧而变缓,意味着寒邪化热。“手足自温”,即手脚发热,为太阴发热的特征。因脾主四肢,所以太阴发热只见于手足而与阳经发热遍及周身不同。太阴有热,或是热与湿合而发黄;或是病情自愈而作解。太阴脾虚,水湿内生,邪热入里与湿相合。若见无汗、小便不利者,则湿热不能泄越而“身当发黄”。如小便自利,表明湿有出路,故“不能发黄”。至七八日,若病人突然发烦,并下利日十余次而必能自止,这是脾阳恢复,祛邪外出,病证向愈的佳兆。脾气充实,腐秽之邪就不能留于肠中,所以才发生下利。正气恢复,能与邪相争则烦。暴烦,下利日十余行,表面看似属病情加重,但实质是正气恢复祛邪外出的一种形式,与三阳经病正胜邪却而出现“战汗”作解的形式不同,而机理则是一致的。

太阴脾虚有寒的下利与正胜邪却的暴烦、下利,证虽有近似之处,但病机却迥然不同:太阴虚寒下利为脾虚气陷,运化无力,寒湿下注,表现为下利溏薄,自利益甚;太阴阳复下利则是正胜邪却,故其下利多腐秽之物,且下利多能自止,诸证也随之自愈。

倪海厦《伤寒论》

伤寒脉浮而缓,手足自温者,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,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,必自止,以脾家实,腐秽当去故也。

如果只是浮而缓就是桂枝汤证,如果是浮而紧就是麻黄汤证,病人应该是手脚冰冷,现在手足自温者,就知道表邪已经入里了,因为里主脾,就知道病在太阴里面,太阴当身发黄,病在太阴里面身体应该发黄的,所以脾脏有病的人,脸应该是很黄的,手足自温就是胃气外散,到手脚上面去了,正常的胃气不应该外散,应该在中间消化食物,胃一受邪,胃弱掉了,胃的热气就跑到四肢上面去了,被逼出来的,照理说得到伤寒表证的时候,手脚是冰冷的,结果胃气散出来就知道病已经进入太阴了,进入太阴的时候,病人会发黄。这黄不是流汗黄的,而是整个人是枯黄,全身都像枯木一样,若小便自利者,不能发黄,这代表这黄有地方泄去,就不会发黄,至七八日,虽暴烦,下利日十数行,如果到了七八天以后,病人感觉烦闷且烦躁不安,又一天下利几十次,这种情况下,必自止,为什么?在看病人下利的时候,进入阴证一定大便都不好会下利,下利完精神还是很好,就自己会好,下利完虚脱了就是真正虚证,如果下利自己会好的代表他是脾家实,实代表功能还是很好,脾湿跟着大便排掉了,因为腐秽当去故也,治疗脾脏最主要就是去它的湿,将脾湿自小便排出,湿热因为一直下利,而没有办法停留在中焦,脾脏就不会肿起来,慢慢的自己就会好起来了。


伤寒论各家注解---2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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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Fly542
发布于
2024年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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