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寒论各家注解---267
本文最后更新于:2024年1月30日 早上
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成无己《注解伤寒论》
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少阳之邪,在表里之间,若妄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损耗津液,胃中干燥,木邪干胃,必发谵语。若柴胡证不罢者,则不为逆;柴胡证罢者,坏病也,详其因何治之逆,以法救之。
方有执《伤寒论条辨》
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此承上文,复以乱治不对,而致变剧者言,与太阳上篇第五十二条意同,以法即随证之互词。
喻嘉言《尚论篇》
本太阳病不解,转入少阳者,胁下硬满,干呕不能食,往来寒热,尚未吐下,脉沉紧者,与小柴胡汤。若已吐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按:上条太阳经之坏病也,此条少阳经之坏病也,两条文意互发,其旨甚明。叔和分汇,致滋疑惑。兹合而观之,乃知上条云桂枝汤不中与,则其所犯,要不离于太阳一经之误吐、误下、误发汗、误烧针之诸逆也。此条云柴胡汤不中与,则其所犯,要不离于少阳一经之误吐、误下、误发汗、误烧针之诸逆也。后人拟议何逆,四治见为创获,由兹观之,真呓语矣。
张志聪《伤寒论集注》
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此总结上文之意。夫“少阳不可吐下,吐下则悸而惊”;“少阳不可发汗,发汗则谵语”。若已吐、下、发汗则温针,谵语。夫温针者,惊也。本论云:”太阳伤寒,加温针必惊。”故仲祖以温针为惊也。夫惊而谵语,病非少阳,如柴胡汤证罢者,此为里虚自败之病。知犯何逆,随其病之所在而以法治之,又不可与小柴胡汤,所以结上文三节之意也。
张锡驹《伤寒论直解》
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【注】此承上文尚未吐下而言也。言若已吐下,则中气虚矣;若发汗,则津液竭矣;若温针,则经脉伤矣。四者得一,则发谵语。柴胡汤证罢,此为医坏之病也。知犯何逆者,或犯吐下而逆,或犯发汗而逆,或犯温针而逆,随其所犯而以法治其逆也。
尤在泾《伤寒贯珠集》
本太阳病不解,转入少阳者,胁下硬痛,干呕不能食,往来寒热,尚未吐下,脉沉紧者,与小柴胡汤。若已吐下,发汗、温针,请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,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本太阳脉浮、头痛、恶寒之证,而转为胁下硬满,干呕不能食,往来寒热者,太阳不解,而传入少阳也。尚未吐下,不经药坏者,脉虽沉紧,可与小柴胡以和之。以证见少阳,舍脉而从证也。或云脉沉紧,连上未吐下看,言尚未经吐下,与脉未至沉紧者,知其邪犹在经,可与小柴胡以和之。或云沉当作浮。前阳明篇第四十八条云,“病过十日,脉续浮者,与小柴胡汤”是也并通。若已吐下、发汗、温针,迭伤津液,胃燥谵语,而胁下硬满、干呕等证反罢者,此众法尽投,正已大伤,而邪犹不解,谓之坏病。非小柴胡所得而治者,须审其因犯何逆,随证以法治之。
柯琴《伤寒来苏集》
本太阳病不解,转入少阳者,胁下硬满,干呕不能食,往来寒热,尚未吐、下,脉弦细者,与小柴胡汤。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证罢,此为坏病,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少阳为枢,太阳外证不解,风寒从枢而入少阳矣。若见胁下硬满、干呕不能食、往来寒热之一,便是柴胡证未罢,即误于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尚可用柴胡治之。若误治后,不见半表半里证而发谵语,是将转属阳明,而不转属少阳矣。柴胡汤不中与之,亦不得以谵语即为胃实也。知犯何逆,治病必求其本也,与桂枝不中与同义。此太阳坏病,而非少阳坏病也
吴谦《医宗金鉴》
本太阳病不解,转入少阳者,胁下硬满,干呕,不能食,往来寒热,尚未吐下,脉沉紧者,与小柴胡汤。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〔按〕“脉沉紧”,当是“脉沉弦”。若是沉紧,是寒实在胸,当吐之诊也。惟“脉沉弦”,始与上文之义相属,故可与小柴胡汤。
〔注〕本太阳病不解,而见胁下硬满,干呕不能食,往来寒热等证。脉沉弦,是邪转入少阳也,若未经吐下者,当与小柴胡汤,解其半表半里之邪可也。其已经吐下、发汗、温针者,则表里俱虚,更加谵语,柴胡证罢,此为坏病,即小柴胡汤亦不中与也。当审其所犯何逆,随证以法治之可也。
〔集注〕成无己曰:转入少阳,柴胡证也。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不惟犯少阳三禁,更加温针以迫劫之,损耗津液,胃中干燥,必发谵语。柴胡证罢者,谓无胁下硬满,干呕不能食,往来寒热等证也,此为坏病。
沈明宗曰:太阳不解而传少阳,当与小柴胡和解,乃为定法。反以吐下、发汗、温针,以犯少阳之戒,而邪热陷入阳明,故发谵语,已为坏证。要知谵语乃阳明受病,即当知犯阳明之逆而治之;若无谵语,而见他经坏证,须凭证凭脉,另以活法治之也。
陈修园《伤寒论浅注》
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【注】若已经吐、下、发汗,三禁之外,又加温针助火兼伤经脉,四者犯一,则发谵语,以谵语为此证关键。可知柴胡汤证不见而罢,此为少阳枢坏之病。审其或犯吐下而逆,或犯发汗而逆,或犯温针而逆,知犯何逆,随其所犯而以法救治之。
此言已犯吐、下、发汗之禁,当审其救治之法也。补出温针,见温针虽不常用,而其为祸更烈也。时医辄用火灸,更以人命为戏矣。
陈伯坛《读过伤寒论》
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本条看似除却柴胡证罢,无少阳坏病,除却柴胡证,无少阳病也。何以不冠”少阳病”三字乎?曰若已吐下,语气明明承上”尚未吐下”句转落本条。盖谓尚未吐下则太阳柴胡证仍在,若已吐下则太阳柴胡证不在云耳。加以发汗、温针、谵语,更无丝毫柴胡证,故曰柴胡证罢,仍指太阳而言,故曰此为坏病,不曰此少阳坏病。同是坏病,彼条曰桂枝不中与,已为桂枝证惜,未尽了却桂枝也;本证则了却柴胡,尤为柴胡证惜。柴胡证与桂枝证之比较,桂枝久持于柴胡,柴胡深入于桂枝,桂枝证坏,与少阳无关系,柴胡证坏,与少阳有关系。彼条观其脉证,便知何逆,发汗吐下温针之逆,无非逆太阳,非波及少阳。本条不在乎脉证,当知何逆,吐下发汗温针之逆,不独逆太阳,且波及少阳。彼证无谵语,本证有谵语故也。彼条随证治证,无少阳以为之梗,转机尚易。本条随证治证,有少阳以为之梗,转机则难也。曰以法治之,”太阳篇”治法具在,复以法变通其成法,为能守法者授其意,非与不能师其意者言法也。独是上文一则吐下悸而惊,一则发汗烦而悸,即加温针亦谵语耳,非坏病也。何本病独坏耶?本条无”少阳中风”四字,无”属少阳”三字也。无少阳病安得有少阳证?正见坏病不在少阳之已病,而在少阳之未病,则柴胡汤主治太阳病,可免少阳病,其理益明也。本条非穷少阳之流弊,乃为少阳病追前一层立案。假令得柴胡而太阳病已解,柴胡之功早告成,毋庸顾虑少阳病,倘与柴胡而少阳病或见,柴胡之功必未竟,毋庸吐弃柴胡汤也。若遇误吐、误下诸逆,破坏柴胡,柴胡告终之日,即少阳末路之时,将欲求正式之少阳病而不得,柴胡尚有价值乎?
曹颖甫《伤寒发微》
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谵语有二:一为胃家燥实之谵语,一为热入血室之谵语。盖汗、吐、下、温针,皆能坐耗水液。水液耗则胃中与血分并生燥热,阳热上冲于脑,脑为心神所寄,一有感触,则心神外亡,于是轻则为谵语,甚则为惊狂。故有先时极吐下,胆胃上逆脑部而发谵语者,则刺期门以泻之。有火劫发汗而发谵语、小便利者,宜大承气以下之。仲师未出方治。总之,误用汗、吐、下、温针,非病胃燥,即为血热。治法俱在《太阳篇》中。故曰以法治之。胃燥之证,轻则小承气,略重则调胃承气,最重则为大承气。血热之证,轻者刺期门,重者桃核承气,尤重者抵当汤,随证施治可也。
恽铁樵《伤寒论辑义按》
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(此条与上条)原本别为二条,今据《玉函》及《千金翼》合为一条,喻本、张本、柯本、钱本、魏本并以两条合为一条。
沈明宗云:太阳不解,而传少阳,当与小柴胡和解,乃为定法,反以吐下、发汗、温针,以犯少阳之戒,而邪热陷入阳明,故发谵语,已为坏证。要知谵语,乃阳明受病,即当知犯阳明之逆而治之。若无谵语,而见他经坏证,须凭证凭脉,另以活法治之也。
程应旄云:此条云“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”,桂枝坏病条亦云“观其脉证,知犯何逆,随证治之”,只此一“观”字,一“知”字,已是仲景见病知源地位。
冉雪峰《冉注伤寒论》
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(此条,丹本与上合为一条;喻本张本柯本魏本同。今宗渝本成本廉平本仍析为二。巢源无谵语二字。渝本为柴胡证罢无汤字。康本知犯何连以法治之,为小字旁注,在煞末。)
张隐庵曰;此总结上文之意。夫少阳不可吐下,吐下则悸而惊。少阳不可发汗,发汗则谵语。若已吐下发汗,加温针则谵语,夫温缄者惊也。本论云,太阳伤寒,加温针必惊。故仲祖以温针为惊也。夫惊而谵语,病非少阳。如柴胡汤证罢者,此为里虚自败之病。知犯何逆,随其病之所在,而以法治之,又不可与小柴胡汤,所以结上文三节之意也。
沈明宗曰:太阳不解,而传少阳,当与小柴胡和解,乃为定法。反以吐下发汗温针。以犯少阳之戒,而邪热陷入阳明,故发谵语。已为坏证。要知鹬语乃阳明受病,即当知犯阳明之逆而治之。若无谵语,而见他经坏证,须凭证凭脉,另以他法治之也。
程郊情曰;此条云: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桂枝坏证条亦云:观其脉证,知犯何逆,随证治之,只此一观字,一知字,已是仲景见病知源地位。
唐容川曰;此节柴胡汤证。乃少阳三焦膜纲中之正方正 治也。若柴胡证罢,则邪逆于府,为三阳坏病。邪逆于藏,为三阴坏病。谵语者,邪逆于藏府之一端也,即不谵语,而知其另犯何逆,皆当认治救之。法在何处,盖仲景已详于二阳三阴各篇中,按各经法治之可也。仲景于此,只提数语,而凡见二阳三阴各证治,义巳赅举。欲人会而适之也。
冉雪峰曰;按此条与上条,均模写少阳正面,但上条是模写少。阳病的前半,此条是模写少阳病的后半。模写前半,是追溯少阳的来源。模写后半,是穷究少阳的归结。两条文气连贯,故玉函千金合为一条,合之正以显前后的关联。赵翻宋本,成本,均分二条。分之正以划前后的界畔,各有意义,分较合的意义尤长。此条的已吐下发汗,即从上条尚未吐下来。发汗二字,上条未着录,又系从上上两条来。本条加温针一项,并重著谵语,以实坏机。汗吐下伤津液,诱致谵语。温针伤津液为甚。安得不谵语。谵语非少阳病范围所有,重为著录。明其少阳已坏,不得再称少阳,虽兼谚语。亦不得再称阳明,吃紧在柴胡证罢四字。不罢仍用柴胡,既罢,柴胡何所用之。所以调之坏。谵语为犯逆现证的一种。少阳为逆。前半在太阳阳明篇可求得,后半在三阴各篇可求得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,范围甚广。逆不仅指汗吐下温针,所以犯逆之因是治,所以显犯之实是证。有非拘拘条例所能尽者。故经论汛论包举,少阳篇条文很简单,少阳篇语意很浑括。在学者深求,而得其立言之意。尤在学者深求,而得其不言之意。得其意。乃可以言法。明其法,乃可以言治。经论是为能用其法者示之意,非为不能师其意者空言法,在吾人领会到如何程度。坏多阳证,设在阳分,只为并病合病。不为坏病,三阴无并合,所以名坏,或谓坏病是正病自败。试读条文数通,明明治坏,并非自坏。既非自坏,何谓自败。差之毫厘,失之干里。故欲求无字之精神,须先求有字之正确训释始。许叔微以人参附于治病伤寒坏证,即落此项臆说漩涡,学者着眼。
胡希恕《胡希恕伤寒论讲座》
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这以前对柴胡证论得很多了,如果发汗和吐下,若柴胡证不罢,虽然下之,不为逆,还可以用柴胡汤,前面都讲了。
在这儿呢,他说变成坏病了怎么办呢?变成坏病当然不能用(吐下、发汗、温针),所以我们得前后看。(本条)这个都是前面没这么说的,他又变个方法说,他说若已经误吐、误下、误发汗、误用温针——热不能用温针治疗——病人已经谵语了,柴胡证没有了,“柴胡汤证罢”,这个时候你不能认为以前是柴胡证,现在我还给你吃柴胡汤吧,这个不行。“此为坏病”,这是通过误治而造成的坏病。
所以中医的辨证就是现实,昨天的怎么样与今天没有(必然)关系的,当然,问症可作为病证的考虑(参考),但是不足以为凭,今天有什么证就用什么法子治疗。这是治坏的病,这时候我们要看现实,“知犯何逆”。
这个“知犯何逆”注家解释也很不同的,有这么解释的:说这个逆哪儿来的,是吐来的呀,下来的呀,或者汗来的,或者温针来的。我认为这个(注解)不妥当。辨证要根据现况,这个“知犯何逆”就是现在的结果,是属于哪一个情况,是说的逆治的结果的情况,是什么证就用什么方法治疗,“以法治之”,这个(注解)是对的。
谵语,已经入里了,是调胃承气汤证,还是白虎汤证,还是小承气汤证等(要进一步细辨方证)。
任应秋《伤寒论语译》
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【校勘】《玉函经》《千金翼方》:本条与前条合为一条。《诸病源候论》:无“谵语”二字。
【串解】沈明宗云:“太阳不解,而传少阳,当与小柴胡和解,乃为定法,反以吐下发汗温针,以犯少阳之戒,而邪热陷入阳明,故发谵语,已为坏证,要知谵语乃阳明受病,即当知犯阳明之逆而治之,若无谵语,而见他经坏证,须凭证凭脉,另以活法治之也。”
【语译】少阳病假如经过催吐、泻下、发汗、温针等法误治,而见神昏谵语的,这是少阳的柴胡本证已经不存在,而成为难治的坏病了,这时应根据是由什么方法误治的,变坏成为什么样的证候,选用适当的方法来进行治疗。
刘渡舟《伤寒论诠解》
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【解析】本条承上文论述少阳误治变证及救治法则。如果上述情况已经用过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等法,以致邪离少阳而使“柴胡汤证罢”,证见谵语,说明误治以后已变为坏病。至于具体治疗方法,则要观察其脉证的变化,而详究其根源,从而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法,此即所谓“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”之理。
以上两条说明了三个问题:①太阳病不解,可自然传变而转入少阳;②误治变证不仅发生于太阳病,也可见于少阳病;③少阳病误治变证多端,很难以一种治法而概括全面,张仲景所谓“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”,是一个救治的原则。
以下从第281条至第283条,主要说明少阳主枢的临床意义。少阳之气,外合太阳之表,内从阳明之里,其作用如同枢纽。少阳主枢,不但是表里之枢,而且也是阴阳之枢。因此无论是表里同病,或是邪气由阳入阴的过程,都与少阳的枢机作用有关。如何保持少阳枢机和利,使邪气不能由表及里、由阳转阴;以及在三阳合病之时治从少阳,以解合病复杂之邪,以下三条不仅提供了理论根据,而且也有着很重要的临床实践意义。
倪海厦《伤寒论》
若已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本来是柴胡汤证,结果被吐、下、发汗、温针,就没有柴胡汤证了此为坏病:知犯何逆,此为庸医误诊,造成病情传变,看他到什么阶段,以法救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