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寒论各家注解---164

本文最后更新于:2024年2月1日 上午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成无己《注解伤寒论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大下后,复发汗,则表里之邪当悉己。此心下为痞,恶寒者,表里之邪,俱不解也。因表不解而下之,为心下痞,先与桂枝汤解表。表解,乃与大黄黄连泻心汤攻痞。《内经》曰: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,先治其外,而后调其内。

方有执《伤寒论条辨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表,非病初之表。下复发汗,言疏缓其表之表也。解犹救也,如解渴解急之类是也。解表,与发表不同,伤寒病初之表当发,故用麻黄汤。此以汗后之表当解,故曰宜桂枝汤。言与中风之表同,当解肌而固卫也,

桂枝汤方见上篇,攻痞方说见下篇。

喻嘉言《尚论篇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大下之后复发汗,先里后表,颠倒差误。究竟已陷之邪痞结心下,证兼恶寒,表邪不为汗衰,即不可更攻其痞,当用桂枝解肌之法,先解其外。外解已后,乃以大黄黄连泻心汤攻去其心下之痞也。

张志聪《伤寒论集注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此言太阳表邪未解,不可攻痞之意。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则心液内竭。心下痞者,心气虚而神机内郁也。恶寒者,表未解也。表未解而里不和,故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宜桂枝汤,助心主之神气以外浮;攻痞宜大黄黄连泻心汤,清内陷之邪热以和平。

张锡驹《伤寒论直解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本经(92)曰:本发汗而反下之,此为逆也。伤寒大下之后,复发汗,则太阳之气逆于心胸,故心下痞;逆于肌表,故恶寒。此虽有里证而表仍未解也。夫从外而内者,先治其外复治其内,故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。解表宜桂枝汤以解肌,攻痞宜大黄黄连泻心汤以解热。

(92)本经:指《伤寒论》。

尤在泾《伤寒贯珠集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大下复汗,正虚邪入,心下则痞,当与泻心汤如上法矣。若其人恶寒者,邪虽入里,而表犹未罢,则不可径攻其痞。当先以桂枝汤解其表,而后以大黄黄连泻心汤攻其痞。不然,恐痞虽解,而表邪复入里为患也,况痞亦未必能解耶。

按:伤寒下后,结胸、痞满之外,又有懊(忄农)、烦满、下利等证。盖邪入里而未集,而其位又高,则为懊(忄农);其已集而稍下者,则为结胸及痞;其最下而亦未结者,则为下利。结胸、痞满,具如上文,凡十七条①。以下凡十一条,则备举懊(忄农)、下利诸证也。

原作“凡十六条”。从惠济仓本改。因书中收“论结胸证治十条”、“痞证七条”,实为十七条。

柯琴《伤寒来苏集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心下痞,是误下后里症;恶寒,是汗后未解症。里实表虚,内外俱病,皆因汗、下倒施所致。表里交持,仍当遵先表后里,先汗后下正法。盖恶寒之表,甚于身疼;心下之痞,轻于清谷,与救急之法不同。

此四条是有表里症,非桂枝本病,亦非桂枝坏病。仲景治有表里症,有两解表里者;有只解表而里自和者;有只和里而表自解者;与此先救里、后救表;先解表、后攻里,遂成五法。

吴谦《医宗金鉴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【注】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先下后汗,治失其序矣。邪热陷入,心下痞结,法当攻里。若恶寒者,为表未尽也。表既未尽,则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宜桂枝汤者,以其为已汗已下之表也;攻痞以大黄黄连泻心汤者,以其为表解里热之痞也。

【集注】《活人书》云:大抵结胸、痞皆应下,然表未解者,不可攻也。

方有执曰:表非初病之表,乃下后复汗,疏缓其表之表也。解犹救也,如解渴、解急之类是也。解表与发表不同,伤寒初病之表当发,故用麻黄汤;此以汗后之表当解,故曰宜桂枝汤。

张璐曰:大下之后复发汗,先里后表,颠倒差误。究竟已陷之邪痞结心下,证兼恶寒,表邪不为汗衰,即不可更攻其痞,当先行解肌之法以治外,外解已后,乃用大黄黄连攻其邪热凝聚之痞,方为合法。

大黄黄连泻心汤方

大黄二两 黄连一两

上二味,以麻沸汤二升渍之,须臾绞去滓,分温再服。

【方解】痞硬虚邪,而用大黄、黄连,能不起后人之疑耶?然仲景使人疑处,正是使人解处。盖因后人未能细玩,不得其法,竟煎而服之,大悖其旨矣。观其以滚沸如麻之汤,渍大黄、黄连,须臾绞去滓,仅得其无形之气,不重其有形之味,是取其气味俱薄,不大泻下。虽曰攻痞,而用攻之妙,不可思议也。

陈修园《伤寒论浅注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【注】试言其内热,伤寒大下之后,复发其汗,则太阳之气逆于心胸,故心下痞,而恶寒之症仍在者,为表未解也。

夫从外而内者,先治其外,后治其内,故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必俟不恶寒之表证尽解,乃可以攻其痞。解表宜桂枝汤,攻痞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此一节,汪苓友谓其重出,而不知仲师继上节而复言之,以见表之邪热虽同,而里之变证各异。且表里同治,有用一方而为双解之法,双解中又有缓急之分;或用两方而审先后之宜,两方中以有合一之妙。一重复处,开出一新境,不可与读书死于名下者说也。

陈伯坛《读过伤寒论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本条看似凡泻心汤皆攻痞汤也,换言之则曰表解乃可泻其心。何以五泻心证独一条曰解之后,不曰表解之后耶?太阳不开谓之表,阳气闭寒谓之痞,是表未解足征明其痞,上条初非外证不除哉?且有不解之表在,况伤寒为病在表,显非外证乎。如谓表未解以恶寒故,附子泻心汤证宁非复恶寒,本证胡叮咛若是?吾谓长沙非为泻心示禁,为“攻痞”二字示禁。泻心汤中独大黄一味是攻药,此外非攻药也,与十枣之禁同一例,其他禁不胜禁之汤药及他药,当以大黄为殷鉴也。何以本证独可攻痞耶?痞非可攻,其痞乃可攻,攻痞或置阳气于不顾,攻其痞方不攻其阳,曷不行半夏泻心耶?大下后复发汗,柴胡证罢已久,病形之积重亦深,必不得已而攻,半夏非大黄之比也。胡尚恶寒耶?太阳不能走一身之表,汗后故恶寒,非恶寒邪也,恶其表未解,因生外寒也。假令表欲解,却发热汗出而解矣,即不发热,亦不恶寒矣。曰不可攻痞,痞而不硬,攻之何伤?不知大下后已罄其所有,复发汗则心下之虚如空谷,阳气反觉其从容,虽陷不为硬,若认为攻痞不攻硬则误矣。曰当先解表,表不自解也,其阳不硬,太阳无反阖为开之能力,勿袖手以待其解也。表解矣,其表其阳无恙在,其痞乃纯然是表邪,可攻也。就令复恶寒汗出,有附子泻心汤在,不复恶寒汗出,有大黄黄连泻心汤在。独本证汗后不可更行麻黄汤,大可更行桂枝汤,桂枝不能解麻黄证之表,却能解桂枝证之表。盖无外证之可解,故不曰解外曰解表,亦非实有表证之当解,解表无非解外,惟桂枝为能解太阳出表以卫外焉已。何以不曰发汗宜桂枝耶?以桂治恶寒,非以桂更发汗也。不曰救表宜桂枝又何如?解表救太阳,非救表解太阳也。不曰攻表宜桂枝又何如?因太阳未开故表未解,非因表未攻故太阳未解也。曰攻痞宜大黄黄连泻心汤,四泻心汤又不宜矣。独是以麻沸汤渍之未尝煮,欲缓其攻耳,尚不免有攻力之存。何以结胸证明明表未解,行陷胸又毫无顾忌耶?陷胸与心下之硬无抵触,攻痞则不惟明犯有形之硬。尤恐暗犯无形之硬也。能陷胸未必能泻心,能泻心庶可与言陷胸,大黄黄连特其例耳。

曹颖甫《伤寒发微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伤寒大下后,标阳郁陷心下,已足成痞。复发汗以伤胃液,则胃液虚而客气益逆,标阳客气并居心下,因而成痞。虚气成痞则按之濡,加以客气上逆则按之硬。若表证已解,更不虞水气之内陷,要不妨直行攻痞。惟病者恶寒,则卫气束于表寒,其脉必见浮紧,正需麻黄汤以解皮毛,俾水气悉从汗解,然后可徐图攻痞,此亦先解表后攻其里之例也。然则本条言解表宜桂枝汤者,直传写之误也。桂枝本为解肌,恶寒则病在皮毛,不在肌腠,不可讹误。至于痞成于大下之后,表寒不与标阳俱陷,原属大黄黄连泻心汤证。加以发汗,胃中津液益涸,而大便不行,胃中燥气上逆,则肺与心并受灼烁。故用黄芩、黄连以清心肺,大黄以除胃实,痞乃随胃实而俱消矣。“心下痞,按之濡”条下方治无黄芩,传写脱误。

恽铁樵《伤寒论辑义按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《玉函》《脉经》“发”后有“其”字。

柯韵伯云:心下痞,是误下后里症;恶寒,是汗后未解症。里实表虚,内外俱病,皆因汗下倒施所致。表里交持,仍当遵先表后里、先汗后下正法。盖恶寒之表甚于身疼,心下之痞轻于清谷,与救急之法不同。

云:心下已痞,而仍恶寒者,犹有表邪未解也。前条同是痞证而恶寒,以附子泻心者,因恶寒汗出,所以知其为阳虚之恶寒也。此则恶寒而不汗出,是以知其为表未解也。

方有执云:伤寒病初之表当发,故用麻黄汤。此以汗后之表当解,故曰“宜桂枝汤”。

《活人书》曰:大抵结胸痞,皆应下,然表未解者,不可攻也。

《总病论》曰:前加附子,是汗出多而恶寒,表汗解,而里结未除故也;此症是发汗后无汗恶寒,故先须解表也。

铁樵按:此条当是原文。《内经》“病从外而之内者,先治其外,病从外而之内,甚于内者,先治其外,后治其内”,正与此条互相发明,证诸实验亦然。凡外未解者,先解外,不犯内则病愈。不出三五日,是证诸病理而合,征诸实验而信,与前数节迥然不同。惟钱氏及《活人书》,佥谓此条是发汗后无汗,故不用附子,是又大谬。不然,同是有汗,有表不解与亡阳之辨,附子为亡阳而设,桂枝为有汗表不解而设,故知此条必有汗。若汗后无汗,是桂枝麻黄各半汤所主也。

冉雪峰《冉注伤寒论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玉函脉经,发下有其字,康平本表未解也四字系小字旁注,在恶寒者侧、解表宜桂枝二句,系衬注在煞末。

柯韵伯曰:心下痞,是误下后里证。恶寒,是汗后未解证。里实表虚,内外俱病,皆因汗下倒施所致。表里交持,仍当遵先表后里,先汗后下正法。盖恶寒之表,甚于身痛。心下之痞,轻于清谷。与救急之法不同。

钱天来曰:心下已痞,而仍恶寒者,犹有表邪未解也。前条同是痞证而恶寒。以附子泻心者。因恶寒汗出。所以知其为阳虚之恶寒也。此则恶寒而不汗出,是以知其为表未解也。

陈修园曰:此一节汪友苓谓其重出,而不知仲景继上节而复言之。以见表之邪热虽同。而里之变证各异。且表里同治,有用一方,而为双解之法。双解中又有缓急之分,或用两方,而审先后之宜,两方中又有合一之妙。一重复处,开一新境,不可与读书死于句下者说也。

恽铁樵曰:此条当是原文,内经病从外而之内者,先治其外。病从外之内,甚于内者,先治其外,后治其内。正与此条互相发明,证诸实验亦然。凡外未解者,先解外。不犯内,则病愈不出三五日,是证诸病理而合,征诸实验而信,与前数节,迥然不同。惟钱氏及总病论,金谓此条是发汗后无汗,故不用附子,是又大谬不然。同是有汗,有表不解与亡阳之辨。附子为亡阳而设,桂枝为有汗表不解而设。故知此条必有汗,若汗后无汗,是桂枝麻黄各半汤所主也。

冉雪峰曰:按此条总结痞证全栏,重言申明,欲人全盘了彻,以了未尽之义。学者合读全栏,以会其通。分读本条,字字咬出精汁,必更别有领悟。长乐谓一重复处,开出一新境。询为读书得间,本条条文首冠伤寒二字,伤寒宜发表,断无用下之理,何况大下,此必表邪内搏,太阳病隐去外证不显,里证已急,故施治尔尔。试取本经他条互证,一五三条云:“太阳病,医发汗,遂发热恶寒。”寒热本伤寒主证,乃先不寒热。经发汗后,遂乃寒热。一遂字十分明显。这就是外证不显的好佐证。又书“大下后。复发汗。”病非悉入在里,大下既捣了一个空。幸而是下后,不是利不止,又幸而表未全罢,病未全坏,只是心下痞的里未解,恶寒的表未解,汗下颠倒。未能掌握重心,恰中机窍不误之误。咎何能辨,迷途未远,仍当复循正轨,先解表,后攻里,表里不可混淆。解表宜桂枝汤,攻里宜大黄黄连泻心汤,步骤未容紊乱,上文柴胡桂枝汤,柴胡桂枝干姜汤,小柴胡汤,大柴胡汤,均可作桂枝汤观。半夏泻心汤,附子泻心汤,生姜泻心汤,甘草泻心汤,均可作泻心汤观。究之如不结此一条。犹嫌游骑无归,可见此条为归其所宗结穴所在。学者须郑重读之,领略其旨趣。诠释表证未解,独拈恶寒二字,不及发热头痛等等。缘热入作痞,恶寒何有,气已内趋。热将焉发,头将焉痛。标出恶寒。模写已足。此条恶寒者,表未解也。与前一三四条,而反恶寒者,表未解也一例。或以有汗无汗,辨恶寒的虚实,或谓有汗恶风,为桂枝本证,此条必有汗,均未从病机事实,领略此项分际。阴不得有汗,参透此理,方许再谈,方许入理深谈,方许彻始彻终,全盘会通总谈。

胡希恕《胡希恕伤寒论讲座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太阳伤寒,“大下”是非法的治疗,应该先发汗。大下当然不好。他一看不好,他又“复发汗”,更错了。既大下之后表不解,依法应用桂枝汤,不能用麻黄汤,这个“复发汗”就是指着用麻黄汤。那么大汗出,病必不解,表还不能解。一方面由于大泻下,致使表邪内陷而为心下痞;一方面由于发汗又错误,所以仍然恶寒而表不解。要吃桂枝汤就对了。

表不解而有心下痞,应该先解外而后攻里,所以说“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”,这是根据(定法的)规律了。所以在临床上,如果要是里实需要用攻下的药,那你看外(尤其注意是否有表证),要有表证得先解表,这是定法。如果里虚需要温,你先救里而后解其表。

(仲景)他在太阳篇,这个东西都讲了:就是表证与半表半里证、与里证的相互关系及治疗定法,他在这里(太阳篇)都讲了。所以太阳篇里头(内容)特别多,到阳明病(篇)到少阳病(篇),他讲的都少了,他在这里(太阳篇)都讲了。

那么这里我们要注意:如果用攻下的药,(尤其注意是否有表证,若)有表证在,应先解表。我们前面讲的十枣汤也是的(根据这个先表后里的定法)。(若要用)十枣汤你也不能(不假思索径直)先用十枣汤。要攻,得先解表。表解之后再攻里,所以(十枣汤证)是里未和、表解里未和,所以用十枣汤。(本条)这也是一样的:痞,他用大黄黄连泻心汤,这是攻下的证候,大黄黄连泻心汤前面讲了。(至于)这个解表,津液已经丧失了,解表不能用麻黄汤,必须用桂枝汤。前面大下之后表不解,也应该用桂枝汤。所以这个“复发汗”,(我认为)就是用的麻黄汤。

任应秋《伤寒论语译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【校勘】《玉函经》《脉经》:“发”字下有“其”字。

【串解】柯韵伯云:“心下痞,是误下后里症,恶寒,是汗后未解症,里实表虚,内外俱病,皆因汗、下倒施所致,表里交持,仍当遵先表后里,先汗后下正法。盖恶寒之表,甚于身疼,心下之痞,轻于清谷,与救急之法不同。”

凡治疗伤寒传变的方法,由表入里的,一定要先解表后攻里,里虚不能抵抗疾病的,便应当先温里,后解表。第91条云:“伤寒,医下之,续得下利,清谷不止,身疼痛者,急当救里,后身疼痛,清便自调者,急当救表,救里宜四逆汤,救表宜桂枝汤”,就是这个道理。本条适与第91条相反,是泻心汤证与桂枝汤证并发,桂枝汤证急,泻心汤证缓,也就是表证急,里证缓,所以先用桂枝汤,后用泻心汤。

【语译】患伤寒表证,开始就错误地用泻下剂,后来又发汗,在吃泻药当中,便引起胃部的痞满,虽曾一度发汗,而恶寒等表证仍然存在,这时便不要治疗痞满了,应该先把表证完全解除了以后,再回头来治疗它。解除表证还是用桂枝汤,治疗痞满可以选用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刘渡舟《伤寒论诠解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【解析】本条论述热痞兼表证不解的标本缓急治法。

伤寒为病在表,即使有里证,也当先以汗解。今“大下后,复发汗”,汗下失序,实属误治。大下则阳邪内陷,热滞中焦,阻遏气机,从而导致心下痞硬。此时虽经发汗,但因内有邪热,则发汗不足以解表邪,故表犹未解,可仍见发热、恶寒之证。条文中无“发热”一症,有的注家认为:心下痞而兼阳虚的附子泻心汤证,其主要表现是恶寒汗出,而没有发热,为了便于鉴别,故本证应有“发热”一症。此证既有太阳表证的发热、恶寒,又有热滞于中的心下痞,言外之意,还有心烦、大便不爽、小便黄赤等证。对此,既不能用表里两解之法,亦不能单纯先治热痞。因治热痞必用苦寒之大黄、黄连,其不仅有碍于解表,且有引邪入里之弊,故应顺其病机而先解表,解表以桂枝汤。当表解后方可“攻痞”,攻痞则用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本条与上条相比:桂枝人参汤证的表里不解是脾气虚寒而兼表,用温中益气之药无碍于解表,反能助正祛邪,所以用表里两解之法是适宜的;而本条所论则是邪热内陷之痞证而兼表证,故治痞以祛邪为主,先发汗解表,然后攻痞方为妥当。由此可以体会到:表里同病,里虚者应先扶正;里实者应先解表,也即体现出虚人伤寒建其中,实人伤寒发其汗的治疗原则。

倪海厦《伤寒论》

伤寒大下后,复发汗,心下痞,恶寒者,表未解也,不可攻痞,当先解表,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,宜桂枝汤,攻痞,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被攻下了以后又发汗,结果造成心下痞,如果病人有恶寒,就是病人还有表证,看到有表证的时候,还是要照伤寒论的原则,一定要先解表再攻痞,解表用桂枝汤,攻痞用大黄黄连泻心汤,会用到大黄黄连泻心汤的,舌苔一定是黄的,是热痞,上焦的脉很数,反过来说,摸到病人的脉很数,就知道病人里发炎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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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ly5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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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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