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寒论各家注解---101

本文最后更新于:2024年2月4日 中午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。

成无己《注解伤寒论》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。

柴胡证,是邪气在表里之间也。或胸中烦而不呕,或渴,或腹中痛,或胁下痞硬,或心下悸,小便不利,或不渴,身有微热,或咳,但见一证,便宜与柴胡汤治之,不必待其证候全具也。邪在半表半里之间为柴胡证,即未作里实。医便以药下之。若柴胡证仍在者,虽下之不为逆,可复与柴胡汤以和解之。得汤,邪气还表者,外作蒸蒸而热,先经下里虚,邪气欲出,内则振振然也。正气胜,阳气生,却复发热,汗出而解也。

方有执《伤寒论条辨》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。

柴胡证不罢,言病虽不解,亦不他变,则宜再行和之可知也,故日复与柴胡汤。蒸蒸而振,作战汗也,必如此而后解者,以下后里虚故也。此与中篇第五十五条互义。

喻嘉言《尚论篇》

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发热汗出而解。

伤寒五六日,呕而发热者,柴胡汤证具,而以他药下之,柴胡证仍在者,复与柴胡汤。此虽已下之,不为逆,必蒸蒸而振,却发热汗出而解。若心下满而硬痛者,此为结胸也,大陷胸汤主之;但满而不痛者,此为痞,柴胡汤不中与之,宜半夏泻心汤。

二条互发,前略后详。误下虽证未变,然正气先虚,胡服柴胡汤必蒸蒸而振,始得发热汗出,而邪从表解也。若误下而成结胸与痞,则邪尚在太阳,而柴胡非所宜矣。结胸及痞,太阳经各有专条。

张志聪《伤寒论集注》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

此结上文首节之义,恐认伤寒五六日而复中风,恐泥或烦,或渴,或痛,或痞,或悸,或咳之并呈,故于此申明之。

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。

夫柴胡汤证乃太阳之气逆于中土,必从枢转而出,故虽下不罢,复与柴胡汤达太阳之气从地而升,汗出而解。曾氏曰:”柴胡汤原非发汗之剂,而曰’却复发热汗出’者,谓地气上升,天气四布而自能为云为雨也。其言’蒸蒸而振’,仍不离少阳枢转之义欤。按下文皆曰’下之’,又假医之丸药下之,盖言气分之邪不人于有形之脏腑,因脏腑之气虚而后内入也。”

张锡驹《伤寒论直解》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

此申明首节之义,言无论伤寒中风,凡有柴胡汤症,但见一症即是,不必诸症之悉具也,恐人误认伤寒五六日而复中风,又恐人误认诸症之兼备,故于此又复明之。

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。

此又明柴胡症之从内而外之义也。夫病涉于枢,原有外出之机,一转即出,故虽下之而其症仍在不罢也,复与柴胡汤,气即外出,故必蒸蒸而振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也。蒸蒸者,热退而复发,蒸蒸然而外出也。振,动也,以下之后,伤其中焦之津液,不能作汗,故必振栗汗出而解也。

尤在泾《伤寒贯珠集》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

柴胡证。如前条所谓往来寒热。胸胁苦满等证是也。伤寒中风者。谓无论伤寒中风。有柴胡证者。但见一证。便当以小柴胡和解之。不可谓其不具。而以他药发之也。前条云:身热恶风。颈项强。胁下满者。与小柴胡不与桂枝。即此意。亦太阳篇移入。

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。

柴胡证不应下而反下之。于法为逆。若柴胡证不罢者。仍宜柴胡汤和解。所谓此虽已下。不为逆也。蒸蒸而振者。气从内达。邪从外出。有战胜之义焉。是以发热汗出而解也。亦太阳篇移入。

柯琴《伤寒来苏集》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

柴胡为枢机之剂,凡寒气不全在表未全入里者,皆服之。证不必悉具,故方亦无定品。

凡柴胡汤病而反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发热汗出而解。

此与下后复用桂枝同局。因其人不虚,故不为坏病。

吴谦《医宗金鉴》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。

【注】此承上而言,无论伤寒中风,邪传少阳,病在半表半里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,便以小柴胡随证加减治之,不必待其悉具也。

【集注】方有执曰:此承上条辨认少阳一经为病之大旨。郑重光曰: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者,言往来寒热是柴胡证,此外兼见胸胁满闷,心烦喜呕,及诸证中凡有一证者,即是半表半里,故曰呕而发热者,小柴胡汤主之。因柴胡为枢机之剂,风寒不全在表未全入里者,皆可用,故证不必悉具,而方有加减法也。至若柴胡有疑似证,不可不审者,如胁下满痛,本渴而饮水呕者,柴胡不中与也;及但欲呕,胸中痛微溏者,亦非柴胡证,此等又当细为详辨者也。

【注】凡柴胡汤病证,不与柴胡汤而反下之,不变他病,柴胡证仍在者,可复与柴胡汤则解。但以误下,其证必虚,故解必蒸蒸而热振振而寒,邪正交争,然后汗出而解也。

【集注】方有执曰:蒸蒸而振作战汗也,必如此而后解者,以下后里虚故也。程知曰:邪气还表,故蒸蒸而热;下后正虚,故振振而动。

陈修园《伤寒论浅注》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。

【注】且夫柴胡汤之用甚广也,即误下之后而里气不虚者亦可用之。

凡柴胡汤如首节所言之病证,病涉于枢,原有欲出之机,一转即出,而知者医者竟下之,下之恐邪气乘下之虚,而入于里阴矣。

若柴胡证不罢者,速宜复与柴胡汤,其气外转,必蒸蒸而振,热退而却复发热汗出而解。盖以下后伤其中焦之津液,欲作汗时,而为此一番之变动也。

此一节重申柴胡汤之妙,而所妙之在乎枢转也。

陈伯坛《读过伤寒论》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

本条极有研究之兴味。如谓伤寒中风皆有柴胡证,是柴胡可滥与,就令一证未具,人人心目中有柴胡;如谓伤寒中风始有柴胡证,是柴胡当靳与,就令一证已具,人人心目中无柴胡。上言柴胡不中与,何止一证具,柴胡证乃自有而之无;上言不瘥与柴胡,何尝一证具,柴胡证却自无而之有。”有”字可独喻殊难共喻,宜乎下文伤寒十三日曰此本柴胡证,仿佛本无而似有,过经十余日曰此非柴胡证,仿佛是有而非无也。夫以扑朔迷离之柴胡证,欲人一见认为是,恐非之者多矣,安能绘尽柴胡证之真相,印入熟视无睹者之眼藏乎?吾谓见证非但见其一,当兼见其二,合伤寒中风为一证,非即麻黄桂枝二证相互掩乎?伤寒而有中风证为之敌,是发于阴而见阳,为半在外之伤寒,勿但见麻黄证翻作桂枝也;中风而有伤寒证为之敌,是发于阳而见阴,为半在里之中风,勿但见桂枝证翻作麻黄也。麻桂证未有半麻非麻半桂非桂者,亦未有麻证无存在,而后有柴胡证者。有柴胡证非自无麻桂证始,凡不可转移之麻桂证便是柴胡证,不悉具则已,悉具又不啻伤寒中风纷至而沓来。似非太阳病所独有,要其梗阻三阳之离合,无非从间隙中毕露其端倪。柴胡证非必应有尽有也,曰但见一证便是,尽人可以放开眼孔认柴胡。曰不必悉具,尽人可以收窄眼孔认柴胡也。不然,下文柴胡证不罢者有之,柴胡证仍在者有之,其见证必依稀莫辨可知,夫谁信之乎?

凡柴胡汤病证,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发热汗出而解。

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,下之为逆,殆指麻桂汤病证而言,若柴胡汤病证,似当别论。下文曰此虽已下之,不为逆,明明柴胡汤证具矣。况同是柴胡证仍在,且有与大柴胡汤下之之例乎?假令柴胡证罢病未罢,就以汤下之,不得谓非其治也。盖稽留柴胡之病无解意,则趋势在里矣。无从汗解,下之何伤?试观阳明病无太阳柴胡证,彼条兢兢于与承气汤为何若?大都承气证之蓄积,俨若柴胡证所酿成,下药庶无犯手耳,特非所论于柴胡病具证亦具也。凡柴胡汤病或为下药所转移,其证非下药能转移,纵下之可以尽其病,非汗之不能解其证故也。乃不汗之而下之,病不如故而证亦如故。若柴胡病罢证不罢者,始复乞灵于柴胡,则利钝有间矣。夫接济太阳之汗者阳明也,拨归太阳之汗者少阳也,水谷未充,斯送运较迟,太阳少阳追不及待,必蒸蒸而振,俟卫气到而后汗液行,却发热汗出而解。一番变动,既减省柴胡之效用,且重增病人之苦况,就令柴胡病无下禁,亦多此一举。倘或其病未衰,不为结胸则为痞矣,柴胡又不中与之,岂长此复有柴胡证乎?

曹颖甫《伤寒发微》

伤寒中风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

伤寒为病,由表寒不能作汗,水气流入手少阳三焦,而其病为胁下满痛,中风为病,由肌理凝闭不能作汗,脾湿并胆汁内陷而为腹中急痛,此其大较也。伤寒中风之柴胡证,病状各有不同,师是以有但见一证即是之训。

凡柴胡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小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欲复发热,汗出而解。

凡柴胡汤病证,不惟以口苦、咽干、目眩言之也。少阳无正病,故方治绝少,所谓柴胡汤证,皆以太阳病邪内陷言之。是无论太阳伤寒由水分内陷者,当从汗解,即太阳中风从血分内陷者,亦当从汗解。柴胡出土者为柴,在土中如蒜状者为胡,其性升发,能引内陷之邪而出表,故柴胡证虽经误下,而本证不罢者,复与小柴胡汤,必先寒后热,汗出而解。所以然者,太阳之气,营卫俱弱,不能作汗,必借柴胡升发之力,然后得从外解。后文云潮热者实也,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。夫所谓解外者,与上欲解外者宜桂枝汤,本同一例。桂枝汤解外曰发汗,柴胡汤之解外,独非发汗乎?不发汗,则营卫二气之内陷者,何自而出乎?况本篇又云呕而发热,柴胡汤证悉具,而以他药下之,非大柴胡汤。柴胡证仍在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复发热,汗出而解。合之本条,不皆明言发汗乎?吾故曰柴胡汤为汗剂也。

恽铁樵《伤寒论辑义按》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

《玉函》作“小柴胡”,误。

汪琥云:伤寒中风者,谓或伤寒,或中风,不必拘也。柴胡证者,谓邪入少阳,在半表半里之间也。但见一证,谓或口苦,或咽干脉弦,或耳聋无闻,或胁下硬满,或呕不能食,往来寒热等,便宜与柴胡汤。故曰“呕而发热者,小柴胡汤主之”,不必待其证候全具也。

张志聪云:恐泥或烦、或渴、或痛、或痞、或悸、或咳之并呈,故于此申明之。

铁樵按:此节文义自明,不烦诠释。然必能明白百零四节,则此节无问题,否则反足增障碍、滋疑惑矣。又证有主从,柴胡证以寒热往来为主,所谓“不必悉具者”,谓副证不必悉具,非谓主证可以不具。汪注以寒热往来与诸或然证并列,非是。假使并无寒热往来,但见口苦,亦将与小柴胡乎?无是理矣。

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。

《玉函》《千金翼》无“病”字、“若”字及“却复”之“复”。成本亦无“复”字。

成无己云:邪在半表半里之间,为柴胡证。即未作里实,医便以药下之,若柴胡证仍在者,虽下之,不为逆,可复与柴胡汤,以和解之。得汤邪气还表者,外作蒸蒸而热,先经下里虚,邪气欲出,内则振振然也。正气胜,阳气生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也。

钱璜云:蒸蒸者,热气从内达外,如蒸炊之状也。邪在半里,不易达表,必得气蒸肤润,振战鼓栗,而后发热,汗出而解也。

柯韵伯云:此与下后复用桂枝同局,因其人不虚,故不为坏病。

《顾氏溯源集》曰:翕翕者,热在表也。蒸蒸者,热在里也。绎“蒸”字之义,虽不言有汗,而义在其中矣。

冉雪峰《冉注伤寒论》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。

玉函、千金翼无病字若字及却复之复。成本亦无复字,凡柴胡以下.一本另析一条。后平本亦另析一条,均低一格写。

郑重光曰;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。不必悉具者,言往来寒热。是柴胡证。此外兼见胸胁满鞭,心烦喜呕,及诸证中凡有一证者,即是半表半里。故曰呕而发热者,小柴胡汤主之。因柴胡为枢机之剂,风寒不全在表,未全入里者,皆可用。故证不必悉具,而方有加减法也。至若柴胡有疑似证,不可不审者,如胁下满痛,本渴而饮水呕者,柴胡不中与也。及但欲呕,胸中痛,微溏者。亦非柴胡证,此等又当细为详辨者也。

程郊倩曰:柴胡汤病证,已经误治。而里证无伤,不妨仍作小柴胡汤处治,有如下之一法,柴胡证之所禁者,犯此须妨表邪乘虚而入。坏病随成,不复留此柴胡证耳。若柴胡证不罢者。则里气尚能拒表,枢机未经解纽,复与小柴胡汤,使邪气得逐于表,而阳神内复,自当蒸蒸而振,振后却发热汗出解,解证如此者,以下后阳虚之故,不虚无此矣,故舍柴胡而更用化法,其变证反有不可测者。

唐容川日:少阳是三焦,内为膜网,外为媵理。居半表半里之间,界内阴外阳之际,故内经以枢机比之,非果有机轮转动也,盖少阳之邪气,从腠理透入于里,少阳之正气,亦须从腠理透出于表。柴胡生于春日,一茎直上,茎中松白,有似人身网膜,故能透达膜油,使气从媵理中直达于外,既下之邪,巳入于里,正气欲出,必蒸蒸而振者,正与邪争故战也。迨正既胜邪,阳得外出。却只发热,而邪随汗解矣。其先蒸蒸,是阴郁其阳,寒热交作。故振而汗不得出,其后郁解,则但热不寒,汗遂出而解矣。

山田正珍曰:刘栋云:凡柴胡汤正证中,往来寒热。一证也。胸胁苦满,一证也。默默不欲饮食,一证也。心烦喜呕,一证也。病人于此四证中,但见一证者,当服柴胡汤也。刘栋此解,于柴胡正证中定焉,可谓的确矣。征之论中用柴胡诸证,有但认胸满胁痛而施者;有但认胸胁满不去而施者;有但认胁下鞭满,不大便而呕而施者;有但认呕而发热而施者;有但认寒热如疟而施者;可以见其说之正矣。成无己、钱璜诸人,皆以其所兼之客证言之,非也。此等证候诸经通有焉,岂足但就一证,以定少阳柴胡部位乎。惟前条有认腹中急痛一证用柴胡者,然先与小建中汤而不差,然后用柴胡。其不为柴胡正证可知矣。

冉雪峰曰:按此条,一本析为二条,细玩两者条文,各是一义。分为二条,未为不可。然前者系辨柴胡证的分合偏全;后者系辨服柴胡汤后,病机的转换情况,同是汛言统论,合为一条。亦自可能。伤寒中风有柴胡证,当着眼柴胡证而叙于太阳篇中。柴胡方而述于太阳篇内,苟非明白指出,后人必多疑义,这即是上各条所说太阳的少阳。太阳的阳明铁板注脚。少阳为游部,相连的地方多,故所见的证象亦多。除少阳正篇提纲不计外,本篇前九十六条所叙,计四主证,七或然证,在事实上既不是一一型成,在诊断上又何必各各毕具,然非明言昭示,居人或以为证的条件不备,这亦是有明标指出的必要。病延多日,牵及少阳,正气自当受损。观上文各条所叙,四五日,五六曰,六七日,血弱气虚,脉迟脉弱脉溃等等,可想而知,此际正邪分争,俨有两不相下局势,药不瞑眩,厥疾弗瘳,扶正却邪,是为要着。本栏之有建中汤,本柴胡汤之用入参,可以从此体会,若再误下,正气愈伤,干旋危局,扶危定倾,如正气犹可支持,外邪未容深陷,再与柴胡,下后用柴胡,与前下后用桂枝,同一蹊径。蒸蒸热自里出,振训拯训奋,易蛊象。君子以振民育德。礼月令,孟春蛰虫始振,蒸蒸而振,体工兴奋振作,昭显于外。却字,当自作一句读。训退训止,春秋孔子却莱兵,孟子却之为不恭。蒸蒸而振。又复退止,显出正邪相搏,寒热往来真面目。卒之正气伸张,热得透发。邪不容留。汗出而解。将这种邪实正虚,正伸邪退景象,写到十二分,此条两两各具要义。康平古本低一格写,虽似后人增加,亦一代大手笔,迥非流俗所可企及。

胡希恕《胡希恕伤寒论讲座》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。

“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”这是一段,下面应该还另有一节。“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。”这是两段。

无论伤寒或中风,如果发现柴胡证,但见其中主证之一证,就可以用柴胡汤。这个主证是什么呢?往来寒热,胸胁苦满,嘿嘿不欲饮食,心烦喜呕,这是柴胡四证。不是说柴胡证这四个都具备,他意思是其间有一个主证,就有机会用小柴胡汤。他这个话(但见一证便是)我们要(灵)活看,这一证也需要结合其他的脉症而来观察,后头有例子。并不是说非得有往来寒热、胸胁苦满、嘿嘿不欲饮食、心烦喜呕俱备才用柴胡汤,不是的,不要这样子看,而(是)这四个主要症状其中有一个,再观察脉症可以用小柴胡汤的,那么一样可以用,不必都具。这是一节。

“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”,柴胡汤证不应该下,如果误下,那么柴胡汤证幸而未因下而罢,柴胡汤证还存在,那么这时候还可以用柴胡汤治。“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”。这句话给后世造成很大的问题,这就说柴胡汤是发汗,它哪发汗呀(柴胡汤不发汗)!“蒸蒸而振”,蒸蒸是热象,那么服完柴胡汤之后,先蒸蒸然,人感觉发烧,蒸蒸然,继而打战战,“而振”,振就是振战,打寒战,然后发热汗出,病就好了。这不是出汗吗?其实这是瞑眩状态,哪有这么出汗的。这是什么道理呢?一个病,邪盛正虚的时候,我们吃药要“中病”,常常发生瞑眩状态。瞑眩状态,是古人有的这么一句话,咱们前面也讲了,就是“若药不瞑眩,厥疾弗瘳”,这是《尚书》上的一句话。所以服了药之后,有一种特殊的反应,不正常的反应,很吓人的,你看这也很吓人,折腾人——“蒸蒸而振”。蒸蒸不是个好(按:好,此处为正常之意)发热的样子,这个人感觉里头其热蒸蒸,然后打寒战,完了出一身大汗。这叫瞑眩,就是药“中病”发瞑眩。不是说服柴胡汤都这样的。要注意是“下之后”,这个病误给下了,挫伤人的正气,体力虚衰了,可这个病还存在,这时候与柴胡汤常发生这种情形(瞑眩),所以我们在临床上要注意这一点。假设这个病人原先就是柴胡汤证,已经吃了泻药了,柴胡汤证还存在,给柴胡汤才常发生瞑眩。这时候你得告诉病人(可能瞑眩),不告诉他,非上急诊不可。蒸蒸而振,出一身大汗,他就吓坏了。你告诉他这是瞑眩,有(瞑眩)这个情形,病马上就好。

这不是柴胡汤能发汗,柴胡汤不能发汗的,这是瞑眩状态,瞑眩状态常有这种情形(汗出而解)。柴胡汤常有这种反应。人要不虚,没有这种反应。或者久不治,再者就是给吃错药了,伤人体力了,那么这时候柴胡汤证还存在,当然得与柴胡汤,可这时候常常发生瞑眩状态。这要告诉病人的:这时候要给他吃这个药,说你(多)加小心,吃这药有这种(瞑眩)反应,可有这种反应非常好,(预示着)病马上就好了。也有时候不发生这种反应,身体不那么虚,就不发生这种(瞑眩)反应。发生反应不要害怕。

(小柴胡汤)它不是发汗药,一般注家就根据这句话(汗出而解),说柴胡升散,把柴胡也弄个发汗药(的归类),不是的。他就是讲柴胡汤有这么种情形:如果下之后柴胡证不罢,可以与柴胡汤,没有问题的,但是有这么一个问题,发生瞑眩状态,蒸蒸而振,然后发热汗出,但是病马上就好。

任应秋《伤寒论语译》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。

【校勘】《玉函经》:“有柴胡”作“小柴胡”。《玉函经》《千金翼方》:没有“病”字,“若”字,“却复”的“复”字。成无己本:亦无“复”字。

【句释】“伤寒中风”,汪琥云:“谓或伤寒,或中风,不必拘也。”往来寒热,胸胁苦满,嘿嘿不欲饮食,心烦喜呕等,都是吃柴胡汤的主要症状,但是在临床上这些症状不一定都要齐备,有一二种就行了,就叫不必悉具,悉,皆也,具,备也。“蒸蒸而振”,钱潢云:“蒸蒸者,热气从内达外,如蒸炊之状也。邪在半里,不易达表,必得气蒸肤润,振战鼓栗,而后发热汗出而解也。”

【串解】成无己云:“柴胡证是邪气在表里之间也……但见一证便宜与柴胡汤治之,不必待其证候全具也。邪在半表半里之间,为柴胡证,即未作里实,医便以药下之,若柴胡证仍在者,虽下之不为逆,可复与柴胡汤以和解之。得汤邪气还表者,外作蒸蒸而热,先经下里虚,邪气欲出,内则振振然也。正气胜,阳气生,却复发热汗出而解也。”

本条旨在说明,病不变,药亦不变。

【语译】无论太阳中风或伤寒,只要出现了某一个柴胡汤的症状,便得服用柴胡汤,不一定机械地要所有柴胡汤的症状都齐全了才能服用。但要注意一个问题,柴胡汤证病变的性质为半表半里,切莫要误用下剂,服了泻下剂后,如柴胡汤证依然存在,仍当继续用柴胡汤,一定要使它抵抗力逐渐地增加,由战栗而发热而出汗,整个病变才能好转。

刘渡舟《伤寒论诠解》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

【解析】本条论述使用小柴胡汤要抓住少阳的主证。

少阳病症状很多,临床上不可能在一个患者身上同时全部见到,因而也无需诸证俱备,才可用小柴胡汤或其他柴胡剂。“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俱”,讲的就是这个意思。“一证”当活看,不要认为就是一个证,更不能认为是任意一个症状。而应该理解为一两个能确实无误地反映出少阳病病变特点的主证,如见到往来寒热或胸胁苦满等,便可使用小柴胡汤。因为往来寒热、胸胁苦满是少阳病具有特征性的证候。往来寒热反映了邪在半表半里,正邪斗争有进退出入的病变特点;胸胁为少阳之专位,苦满反映了少阳气郁,疏泄不利的病变特点,除此之外,或者见到口苦、喜呕;或者见到呕而发热等一两个主证,也可诊断为少阳病。

本条言简意明,旨在告诉读者临床辨证时要善于抓主证。不仅少阳病如此,其他各经之病亦当仿效而行。

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发热汗出而解。

【解析】本条论述柴胡证误下后的证治及机转。

少阳病属半表半里证,本不应泻下,但在临床上又容易犯误下的错误。因为少阳受邪,往往影响三焦气化不利、津液不畅,致使津气不能下达而有不大便的见证。此时若用小柴胡汤外疏内达,使上焦得通,津液得下,胃气因和,在表者可濈然汗出而解;在里者则使大便得下而解。若不遵此法,但见不大便即贸然使用下法,则为治疗之逆,其结果可能出现三种情况:一是造成坏病,甚至转成下利不止、水浆不入等重证;二是邪传阳明,而成阳明有关的诸证;三是其人正气尚旺,尚没有因误下而发生特殊变化,而柴胡证仍在的,则仍可用小柴胡汤治疗。然由于误下之后,证虽未变,但正气毕竟受挫,值此之时借药力之助,正气奋起向外抗邪,而见“蒸蒸”振战,然后发热汗出而解。这就是正邪交争,战汗作解的一种表现。但需要说明的是,上述病情在临床上并不一定皆能发生战汗,同时也有虽未经误下而仅是因为病程稍长,药后却出现战汗作解的。因此不可拘泥于文字。

倪海厦《伤寒论》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

小柴胡汤证,只看到有一个症状就可以开处方了,就代表病邪在淋巴系统里了,如果有恶心就可以用小柴胡汤了,如果不喜欢吃甜的,就把小柴胡汤里面的红枣拿出来,如果这人已经很胖了,就把人参、红枣这些健胃整脾的药去掉。

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汤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发热,汗出而解。

如果是柴胡证,而误下了,或刚好吃坏肚子,攻下了以后,柴胡汤证还在,照样给柴胡汤就以了。凡属二阳之证,其里气未虚.则抗拒外邪之力量仍有。柴胡汤为施转少阳之枢.使淋巴水道油膜等通畅,内外之交通无梗,本身之抗拒力量即可发展,故本方之运用甚广,功效亦倍于它方。观仲师于本方下立出加减一法,统治一切外感证,于上条再叮咛祇其一证即可用之,其重视本方也,可以见矣。


伤寒论各家注解---1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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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Fly542
发布于
2024年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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